2024年已步入尾聲,你們公司的年終獎想好怎么發了嗎?2024年年終獎發放攻略來了,請各位老板查收!
著名珠寶公司“萊紳通靈”因高管的年終獎個稅問題被稅務局處罰:
具體事項如下:
1、2017 年 4 月至 2018年 6 月,公司通過與外部第三方勞務公司(非關聯方)簽訂人事代理合同方式,向部分員工發放了 761.66 萬元年度獎金,未能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事項共涉及員工 14 人,其中時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4人。對此項涉稅違法行為,擬處以罰款計 4431483.93 元。
2、2023年8月24日,上述罰款金額調整為5,148,640.83 元。
罰款金額調整的原因:
所涉部分人員因已享受個人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政策,基于不得重復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政策,導致應追繳個人所得稅金額和擬處罰金額增加。
對于年終獎來說,他的計稅方式分為兩種:一種是單獨申報、一種是并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1 如果在今年12月31日前發放:
屬于2024年度的收入,可在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期間(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選擇享受單獨計稅優惠政策或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2 如果在2025年1月發放:
屬于2025年度的收入,可在2025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期間(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選擇享受單獨計稅優惠政策或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特別提醒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包括工作未滿一年的職工),按年度獎金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了解了這些,我們來回答一個大家關注度比較高的問題:年終獎怎樣申報更合適?
1、當年收入(含年終獎)減去6萬元及五險一金、附加扣除等后應納稅所得額≤0
這個時候,年終獎選擇并入綜合所得更合適。
2、當年收入(含年終獎)減去6萬元及五險一金、附加扣除等后應納稅所得額≤36000元
這種時候,年終獎選擇兩種方式都可以。
3、當年收入(含年終獎)減去6萬元及五險一金、附加扣除等后應納稅所得額>36000元
可在年終獎和工資之間進行適當調整,最后的年終獎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申報。
這種情況下,年終獎選擇單獨申報顯然更合適。
注意:由于每個人工資薪金數額及構成不同,因此選擇哪種計稅方式更劃算也因人而異,需要具體分析,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最劃算的計稅方式。必要時,可以咨詢專業的稅務師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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