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這項費用沒有發票也能稅前扣除了!具體是什么情況呢?一起來看看:
一、這類補貼,不需發票即可扣除
問題內容:
企業員工出差津貼報銷需要發票嗎?
稅局答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規定,企業支付給員工的補助、補貼、津貼應計入工資薪金總額,可以稅前扣除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應根據企業相關制度確定,不需要發票扣除。
稅務局的回復,大家要注意以下要點:
1、企業應該制定差旅費的補貼標準,對于補貼標準內發生的差旅費,無需開票,企業就可直接稅前扣除。也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員工需要提供差旅費的起止時間。地點等相關證明材料。
2、對于超標準給予的差旅補貼,則需要并入“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2不需要發票也能稅前扣除的情形匯總
二、五種無需發票的支出
1、零星支出(低于500元)
發票替代憑證:收據、收款人身份信息。
適用項目:宴請、辦公用品、水果飲品等小額開支;兼職費、保潔費、清理費、維修費等小額開支。
2、差旅津貼
餐飲津貼是對職工異地出差的勞動消耗及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工資補充形式。這里指的額外消耗,包括住房、交通、通信、就餐四個主要項目。差旅津貼的具體補助額上線,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一般企業從其國企或事業單位的補助標準。
發票替代憑證:工資單、支付憑證、出差申請單。
差旅津貼注意事項:
①、差旅津貼可全額稅前扣除;
②、差旅津貼是對職工異地額外支出的補償,不屬于職工收入,也就不需要合并入工資計個稅。
③、差旅津貼是對職工異地住房、交通、通信、就餐的補助。如果企業選擇對這些費用全部憑票報銷,則不能再發放“差旅津貼”。
3、員工誤餐補助
誤餐補助是指職工因公外出,距離工作場所較遠的區域,不能回單位附近就餐而發生的額外支出。
發票替代憑證:付款證明、誤餐補助發放明細表。
個人所得稅:誤餐補助不計入工資,不交個人所得稅。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生活困難補助)
發放到個人手中的福利,與職工工資一樣,需要合并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按規定從企業福利費中支付給職工的困難補助、救濟金、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工傷補償費、喪葬費、撫恤金、獨生子女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等,均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發票代替憑證:生活困難補助發放明細表、轉款憑證
5、違約金(收支無發票)
合同違約金的收支都屬于都不屬于增值稅的納稅范圍,所以不需,也不會有發票作為入賬憑證。
發票替代憑證:被違約的合同,收據、法院判決書、仲裁機構裁定書、雙方調解書。
三、三種無需發票的收入
1、違約金
違約金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行為,無需開具發票。憑原始合同、收款憑證、判決書、調解書入賬。違約金面增值稅,但不免企業所得稅。
2、以發包人名義經營的經營承包費
承包經營管理下,可以約定以自己的名義或者承包人的名義對外經營。
如果是以承包人的名義對外經營,只收取固定的承包費等收入,并不直接參與經營活動。那么,就要按規定申報繳納增值稅,并開具發票。
但如果是發包人直接參與經營活動,并與承包人按約定分享收益的情況下,收取的承包費并不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而是屬于利益分配。
特別說明:是否繳納增值稅的認定與承包人以誰的名義經營有關,與乙支付給甲的承包費是固定費用,還是利潤比例無關。
3、銀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的利息收入與國債的利息收入屬于免稅項目。從本質上看,存款利息屬于不征收增值稅項目,也就不需要開具增值稅發票。這樣,我們就可以憑借銀行結算單進行賬務處理,并且不用繳納增值稅。今天的分享就到這里了,如果你后續有其他財稅、工商、知識產權、建筑資質相關問題,可以撥打我們的24小時免費咨詢熱線:18161893115(同V),歡迎致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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