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征管法》要修訂了!除滯納金變遲納金外,這些新變化,請重點關注......
之前成立企業,30天內要去做稅務報到的,現在工商局注冊后,數據直接同步到稅務,不需要再另行辦理稅務登記。
從上面的對比圖,可以看出:原則上都要進行查賬征收!實在沒有條件建賬的,也必須是全國統一的政策標準來確定:什么樣條件的經營主體,你才能核定征收,杜絕現在的產業園區核定征收名額私賣亂象。
“滯納金”改名為“遲納金”了,追征期基本沒變化,最長還是無限期。另外大家最關心的“利息超過本金”問題也沒變,遲納金上不封頂
由于會計電算化30年的發展,現在村里的企業都用起了財務軟件,對于在財務軟件內記賬的企業,稅局有權檢查電子系統。(做了合規的授權)
以前,稅務局查閱企業相關的交易資料、電子支付情況、資產狀況等,是需要稅局領導審批的。
現在是模糊地帶清晰化,改為直接有資格調取相關資料進行稅務稽查。
對于在互聯網上經營、服務的人員,沒有按規定申報納稅的話,會先讓你改正,拒不整改的會有0.5-3倍的罰款。
也就是說,企業主動合規以及稅務局讓自查自糾,改正的企業,從輕罰款或者不予行政處罰。
另外,準備健全稅務行政處罰統一規定,防止現在稅務處罰五花八門的現象。
明確鼓勵涉稅服務機構,進行合規的稅務代理業務,也就是說,合理的規劃、稅務代理申報等,這些都是支持的。
這個大家深有體會哈,同樣違規少交稅,在上海市罰款100萬,在無錫市不罰款。執法差異如此之大,統一性和規范性確實未來要加強。
現在企業有納稅信用,信用評價差的不能跟政府和國央企合作,很快咱們個人也要實行納稅信用管理啦,未來違規的話會計入個人征信,不讓坐高鐵、飛機等交通工具,影響子女考公等事項。
自媒體博主、電商微商等等,從平臺上進行獲取利益的企業和個人,信息都會被直接報送稅局。比如,你在視頻上推薦書籍,賣了1萬元,這個平臺會把你的交易數據報送稅局的,需要合規納稅。
之前流動貿易的商販、建筑包工頭等,是可以在稅局辦理臨時經營登記證的(不需要營業執照和地址)。 以后辦理工商營業執照,自動稅務同步,不辦理營業執照的按個人進行開票報稅。臨時經營登記證目前很多省市已經不再給辦了,這次新規落地后,將徹底消失。
上一篇:2025年稅務專項整治行動即將開始!重點關注這七大領域!請抓緊時間自查! |
下一篇:恭喜了!稅務局退錢了!3月31日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