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離職,如果沒有做好資料交接,將來可能會給企業留下風險。那么怎么操作,才更規范呢?一起來學習:
工作交接重點之一:變更稅務信息
案例:
王女士之前為A公司財務負責人,后來因個人原因,辭職到了B公司擔任財務負責人。在給B公司辦理相關涉稅業務的時候,王女士被告知辦理業務受限,并且會影響當前企業的納稅信用評級!
原因就出在:A公司因長期不申報轉為了非正常戶,而王女士辭職時沒有在稅務機關辦理更換財務負責人程序,這導致王女士在稅務系統中一直顯示為A公司的財務負責人。變更財務負責人,需要攜帶A單位的相關資料,但是隔了那么久,A公司早已不知蹤影……
財會人員在辦理離職時,要督促單位負責人和現任財會人員,到稅務局辦理財務人員變更登記。
工作交接重點之二:所有的交接單必須簽字確認
財會人員的工作內容交接,要比其他崗位的工作交接更加嚴格,所有的交接都必須做好交接單,并且必須要有第三人在場,作為監交人。交接雙方和監交人核對所有的資料后,在交接單上簽字,作為交接雙方明確責任的依據。
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會計對待歷史遺留問題,要記清楚弄明白,別到最后給自己的工作帶來麻煩。
政策參考: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一條:
“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二十五條:
“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1、交接內容
(1)賬表核對
會計記錄與財務報表、稅務報表金額是否相符。
(2)賬實核對
賬面金額與現金實存數、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和銀行對賬余額、票據備查簿和實有票據情況、各項財產物資賬面記錄與實際情況是否一致。
(3)編制交接表
移交人、接收人、監交人簽字。
2.交接前的準備工作
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建議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已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余額,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印章;
(3)整理好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4)編制會計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各年度數據盤(會計資料電子文件要當面打開)等內容;
(5)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交人員介紹清楚。
3.移交點收
會計人員離職前,須將本人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接管人員移交清楚,接交人員應認真按照移交清冊逐項點收。
(1)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加以說明,由移交人負責;
(2)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相符;對重要實物要實地盤點;對余額較大的往來賬戶要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
(3)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
(4)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對有關數據進行實際操作,確認有關數字正確無誤后,方可交接。
(5)財務負責人、辦稅員等需要稅務實名認證的人員辦理交接的,務必先辦理稅務實名制變更,一般是去稅務局大廳辦理。
4.專人負責監交
為了明確責任,會計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時,必須有專人負責監交。通過監交,保證雙方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真辦理交接手續,防止流于形式,保證會計工作不因人員變動而受影響;
保證交接雙方處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不允許任何一方以大壓小,以強凌弱,或采取非法手段進行威脅。移交清冊應當經過監交人員審查和簽名、蓋章,作為交接雙方明確責任的證件。
交接后的注意事項
(1)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并應在移交清冊上注明:
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2)接管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前的賬簿,不得擅自另立賬簿,以保證會計記錄前后銜接,內容完整。
(3)移交清冊一般應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新任會計接過工作后,要做好工作銜接
(1)延續使用以前賬簿,不得另立新賬;
(2)延續使用會計原則和會計政策;
(3)發現以前記賬錯誤不得使用劃線更正法糾錯,使用紅字更正法調整,也不能直接對原任會計的賬簿進行修改;
(4)發現使用會計政策出現錯誤,根據金額及影響程度分兩種處理方法:
A.金額不大使用未來適用法直接計入當期,在未來適用法下,不需要計算會計政策變更產生的累積影響數,也無需重新編制以前年度的財務報表。
B.金額大及影響報表程度大的使用追溯調整法。
第一步,計算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
第二步,編制相關項目的調整分錄; 對于會計政策變更涉及損益調整的事項和本期發現前期重要差錯涉及損益調整的事項應及時進行調整處理;
第三步,調整列報前期最早期初財務報表相關項目及其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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